根据《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》文件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学院认定,现将2024-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名单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,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9月26日下午16:00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,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。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,学院将严格按照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。
公示无异议,将结果提交至学校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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