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浙江财经大学、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,现将2024年浙江财经大学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,专业不限,以财经大类专业优先。此次评选面向2021级(大三)、2022级本科生(大二)、2022级研究生(研二)。
二、奖学金名额及金额
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名额16名,奖金为5000元/人。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至多获评一次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。
三、申请条件
1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学习优良、刻苦努力,2022-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前30%;
2.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,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优先;
3.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,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;
4.获得校内外各类奖项或荣誉的优先;
5.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在B级及以上;
6.优先考虑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且符合参评标准的学生。
四、评审步骤
根据评选工作要求,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,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、真实性和完整性,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推荐人选、上报材料。
(一)申请及初审(5月)
1.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,并确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;
2.组织评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奖学金申请及评选文件,传达文件精神;
3.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,各学院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,严格要求进行初选,经公示后确定初评名单。
4.各学院在5月23日前上报初评材料,将学生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1)和基本情况登记表(附件2),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后统一报至学生处(行政楼104A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380514829@qq.com,逾期视为放弃资格。
5.选择参加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评选的同学,视为自动放弃获得“浙农-阳光”奖学金的资格。
(二)复审(6月)
学校和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资方代表对申请材料复审,确定入围候选人。定出不少于获奖名额人数的候选人,参与最终评选环节。
(三)决赛(6月)
学校和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资方代表组织召开评审会,候选人进行公开展示(PPT汇报等形式),限时5分钟、评委进行点评并打分,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获奖学生。
五、名额分配
全校范围内以各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,推荐名额如下表。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申报与初评。
学院 |
奖学金初评名额 |
财政税务学院 |
2 |
公共管理学院 |
2 |
会计学院 |
3 |
金融学院 |
3 |
管理学院 |
2 |
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 |
2 |
经济学院 |
3 |
法学院 |
2 |
外国语学院 |
1 |
数据科学学院 |
2 |
人文与传播学院 |
1 |
艺术学院 |
1 |
盈阳金融科技学院 |
1 |
研究生院 |
5 |
合 计 |
30 |
六、专属福利
(一)奖学金候选人可获得泰隆银行超级实习生项目二面直通卡;
(二)奖学金获奖者可获得泰隆银行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(仅限使用一次);
(三)奖学金获奖者可选择获得由泰隆银行专属定制的纪念卡片——“泰隆之星”借记卡,享受积分、卡券等权益(具体权益以专属卡权益标准为准);
(四)奖学金获奖者可优先获得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实习机会,公益项目参与,志愿者补贴、利好资讯共享等。
联系人:姜老师 ,联系电话:0571-86731995(89995)
附件1: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申请表
附件2:“泰隆之星”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
学生处
2024年5月15日